行政处罚决定书 阳谷县骑士网吧(公共文化)
时间: 2022年07月25日
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阳谷县骑士网吧(公共文化)
索引号
/2022-22246511
发布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
行政处罚决定(公共文化)

                        执法行[2022]135                  

当事人:阳谷县骑士网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1MA3CAUN650

投资人王庆坤

  址:阳谷县博济桥办事处新园路217号

经查,你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并且有《调查笔录》、《现场勘验影像证据》、《阳谷县文化和旅游局移交材料等证据佐证。

2022年6月13日,本机关向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要求举行听证。2022年6月13日,本机关向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但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你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之规定,鉴于你单位接纳了1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本机关现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处壹万元整的罚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请于15日内到阳谷县农商银行(中心广场对过)缴纳,逾期不缴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阳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阳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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