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ggu.gov.cn)上查阅《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管理)事业单位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文件的清理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文件解读。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长期工作计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建设纲要等中长期规划计划;阶段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近期规划计划。
4.财政财务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政府债务等;政府采购等。
5.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任务;三大攻坚战;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主要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监督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6.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本单位权力运行和服务事项,及其办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标准、空白表格等;行政执法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
7.数据统计
主要包括:专项统计、季度统计、年度统计等统计或数据,统计或数据分析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政务信息;政务舆情、社会关切回应;公示公告、意见征集、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报告;人事任免信息;招考聘用信息;《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
2.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阳谷县黄山南路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713139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阳谷县黄山南路1号,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635-7131397。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300。
3. 网上申请。
通过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点击“网上申请”提交申请。(http://www.yanggu.gov.cn/channel_t_272_15630/)。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点领取或在“阳谷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252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7131397。
五、监督和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阳谷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救济渠道机构名称: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阳谷县振兴路11号
邮政编码:252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电子信箱:ygxzwgk@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
字号:
大 中 小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要求。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今年来,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阳谷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办事信息、计划规划、建议提案办理、重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人事信息、不动产信息公开信息等共计434条,均以信息公开的形式为在阳谷县政府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202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政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形成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各股室、单位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充分让群众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栏目设置调整和内容维护,及时做好网站内容的维护更新工作,狠抓网站错敏字等信息安全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政务新媒体1个,即微信公众号“阳谷县不动产官微”,有专人维护,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
行政强制 | 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2.13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务公开指标标准化建设仍需进一步推进,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引领,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构建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平台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办理时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执行力。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人大提案4件、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积极参加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及省市县下发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
机构名称: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635-7131399
电子邮箱: ygxzrzyhghj@lc.shangdong.cn
联系地址:黄山南路1号605房间
邮政编码:252300
附件下载: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2023年度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2023年度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机构名称: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7131397;联系地址:黄山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anggugt@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来,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77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2220条。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阳谷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概况、办事信息、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计划规划、建议提案办理、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策预公开、人事信息、不动产信息公开信息和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为在阳谷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为7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已全部办结。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充分让群众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政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形成办公室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各股室单位齐抓共管、有效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政务新媒体1个,即微信公众号“阳谷县不动产官微”。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保留新媒体账号的同时,秉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44.4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1 | 0 | 0 | 0 | 0 | 2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 | 1 | 0 | 0 | 0 | 0 | 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政务公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清单式交办任务,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办理时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执行力。
(三)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市政协提案1件、政协提案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及省市县下发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年度报告统计数据需要说明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附件下载: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字号:
大 中 小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机构名称: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科;联系电话:0635-7131397;联系地址:黄山南路1号 ;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anggugt@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确保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来,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39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1444条。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阳谷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概况、办事信息、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计划规划、建议提案办理、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策预公开、人事信息、不动产信息公开信息和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为在阳谷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为39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已全部办结。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充分让广大市民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政务新媒体1个,即微信公众号“阳谷县不动产官微”。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保留新媒体账号的同时,秉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6076.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方面。
(二)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1年共收到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附件下载: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字号:
大 中 小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电子版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确保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了我县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来,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44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660条。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阳谷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概况、办事信息、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计划规划、建议提案办理、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策预公开、人事信息、不动产信息公开信息和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为在阳谷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为4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畅通受理途径,并在答复中,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0年度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7条,均已按照规定给予回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充分让广大市民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政务新媒体1个,即微信公众号“阳谷县不动产官微”。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保留新媒体账号的同时,秉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减少19 | 3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1 | 0 | 1363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5 | 0 | 4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5 | 2191.579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7 | 6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0 | 6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强弱不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2021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机制建设,拓展新媒体应用,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7件,其中,人大提案4件,政协提案13件。接到提案后,我局认真做好提案的交办工作,做到了提案答复率100%,并取得各位委员答复意见总体全部满意的效果。
附件下载: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docx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字号:
大 中 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下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来,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10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为21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阳谷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概况、办事信息、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计划规划、建议提案办理、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重大决策预公开、人事信息、不动产信息公开信息和其他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信息公开的形式
阳谷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量为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要求59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建设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充分让广大市民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政务新媒体1个,即微信公众号“阳谷县不动产官微”。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在保留新媒体账号的同时,秉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相关信息上传至“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形成系统完备、管用有效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5 | 0 | 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5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6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0 | 0 | 0 | 0 | 0 | 0 | 6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强弱不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偏紧,各科室指定人员兼顾信息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机制建设, 拓展新媒体应用,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
地 址:黄山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0635-6212397
邮编:252300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