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长亮、袁佳琪、袁雨琪、袁安琪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名称
关于袁长亮、袁佳琪、袁雨琪、袁安琪不动产继承公告
索引号
/2024-45237254
发布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
不动产公告声明
袁长亮:372522XXXXXXXX1412、袁佳琪:371521XXXXXXXX1429、袁雨琪:371521XXXXXXXX1440、袁安琪:371521XXXXXXXX1424申请位于阳谷县张秋镇西街村北环路0033号运河人家3号楼4单元401室、40号储藏室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被继承人袁有勇名下的上述不动产权所占份额由袁长亮、袁佳琪、袁雨琪、袁安琪共同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将位于阳谷县张秋镇西街村北环路0033号运河人家小区3号楼4单元401室、40号储藏室的不动产权利确定给袁长亮、袁佳琪、袁雨琪、袁安琪,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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