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明霞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名称
关于常明霞不动产继承公告
索引号
/2025-45946265
发布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
不动产公告声明
常明霞:3725221971****5241申请位于阳谷县金河路601金紫南苑小区3号楼2单元201室,32号储藏室的不动产继承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号:鲁(2018)阳谷县不动产权第0000523号。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被继承人史玉彬名下的上述不动产份额由常明霞一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将位于阳谷县金河路601金紫南苑小区3号楼2单元201室,32号储藏室的不动产确定给常明霞,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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