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立英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名称
关于张立英不动产继承公告
索引号
/2026-46087216
发布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
不动产公告声明

张立英372522XXXXXXXX0081申请位于阳谷县万和城南区11号楼3单元101室、07号储藏室,南区地下车库428号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被继承人张玉佩名下的上述不动产所占份额由张立英一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将位于万和城南区11号楼3单元101室、07号储藏室,南区地下车库428号的不动产权利确定给张立英,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阳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阳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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