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阳谷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六个严禁”;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制定《阳谷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有:《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 号)根据《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三、制定《阳谷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在全县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田长制”,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管护机制,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四、《方案》中规定建立一级“田长”, “田长”的职责主要包括哪些?
明确“田长”职责是推动“田长制”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田长”主要负责落实党委政府严格耕地保护措施,负责村(居)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日常监督和管护,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宣传耕地保护政策。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等方式普及耕保政策,正确引导承包经营权人在耕地上的种植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闲置、荒芜耕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植物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二)预防耕地承包人改变耕地用途。落实村庄规划,及时掌握各地块承包人思想动态,如有动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等破坏耕地和以上禁止等行为的意向或行为,要及时劝阻,迅速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以便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发现、制止和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运用“田长管理平台”移动终端等,巡查辖区内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及时发现违法占用或者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新增耕地改变用途等破坏耕地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落实依法查处和整改措施。
(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负责辖区内耕地生产设施管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的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土地整治,督促承包经营者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不得撂荒等各项措施。
(五)其他需要完成的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五、《方案》是否对县乡政府的责任有明确规定?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辖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负责“田长管理平台”的监督运营,确保“田长制”耕地保护机制落实到位等。乡镇 (街道办事处) 政府主要负责督促“田长”落实保护责任,并根据落实情况给予相应奖惩;及时处置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内各村庄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
六、“田长管理平台”作为我们落实“田长制”的科技支撑,能实现哪些功能?
“田长管理平台”由耕地管理用途管制公示、“田长”基层服务、市、县、乡三级监督管理及汇总统计考核等模块组成。通过“田长”定期巡田记录上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乡两级逐级督促整改解决问题,实现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常态化;经自上而下下发卫片等疑似图斑核查任务,“田长”现场调查后自下而上上报核查结果,全面落实对专项任务的核查整改;定期汇总统计以上工作数据,与“田长”考核制度挂钩,进行科学合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通过管理平台的有效运用,实现对“田长”精准高效管理。
联系电话:0635-7131307
联系人:路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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