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名称
《阳谷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
/2021-22227957
发布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
其他自然资源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田长制”。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耕地保护责任。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六个严禁”;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田长”设置及乡镇(街道)职责、工作安排、部门监管、保障措施七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严保严管、坚持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同

第三部分:工作目标:2021年8月底前,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通过“田长制”的实施,确保每块农田得到保护,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要素支撑。

第四部分:“田长”设置及乡镇(街道)职责。主要包括:田长设置、田长职责与乡镇(街道)职责

第五部分:工作安排: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六部分:部门监管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

三、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方案明确规定了县、乡两级政府的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辖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负责“田长管理平台”的监督运营,确保“田长制”耕地保护机制落实到位等。乡镇 (街道办事处) 政府主要负责督促“田长”落实保护责任,并根据落实情况给予相应奖惩;及时处置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内各村庄规划,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

“田长管理平台”由耕地管理用途管制公示、“田长”基层服务、市、县、乡三级监督管理及汇总统计考核等模块组成。通过“田长”定期巡田记录上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乡两级逐级督促整改解决问题,实现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常态化;经自上而下下发卫片等疑似图斑核查任务,“田长”现场调查后自下而上上报核查结果,全面落实对专项任务的核查整改;定期汇总统计以上工作数据,与“田长”考核制度挂钩,进行科学合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通过管理平台的有效运用,实现对“田长”精准高效管理。

联系人:路立楷

联系电话:1340639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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