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40号
提案的答复
张迪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轮车管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我大队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电动三四轮车管控力度,扎实开展车辆摸排、违法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成立联合执法队,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了常态化严打态势。一是强化宣传工作,营造声势氛围。我大队在城区入口、劳务市场、建筑工地、园林绿化、客运场站和学校、幼儿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制作、发放宣传手册、海报、一封信、明白纸等,曝光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和警示案例,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无证、无牌、违法载人、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陋习、文明出行。并适时组织新闻单位、媒体记者参与整治行动,跟踪报道整治行动的有关情况,以案释法、以案为戒,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警示群众提高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遵法出行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支持的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完善限行标志,做好提示告知。按照城市管理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划定限行区域,逐步扩大低速电动车禁行限行区域范围。严格按照《“低速电动车”禁止驶入标志的设计说明》有关要求,研究制订低速电动车限行区域交通标志设置方案,在限行区域外围增设、完善限行标志和辅助设施,提示驾驶人依法行驶。同时,迅速对辖区限行路段低速电动车禁行限行交通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禁行限行标志设置不合理、视认性和系统性差、污损缺失的优化改进,做好维护工作。三是深入摸底排查,抓好隐患治理。我大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生产、改拼装企业和作坊、低速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底数,对非法营运低速电动车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摸清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数量,从源头生产、销售、改装、登记、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电动车、低速货车的日常管理。深入销售商家、维修店铺等,对车辆的销售和改装情况进行信息收集,要求销售商家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低速货车,维修店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车、残疾车,有力确保上路行驶的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对不合格的的车辆进行清理,全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路面管控,保持严管态势。大队认真分析研判低速电动车出行规律,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特别要重点强化早、晚高峰时段进出口的路面整治,加大对高发路段、时段的警力部署,坚持网上、网下巡逻相结合,利用视频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车辆,精准打击,增强路面管控效果。形成了精准指挥、精准查纠的合成作战框架。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在巩固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将处罚数据、摸排数据、劝导数据数据汇总后,以县交安办名义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涉及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村居及相关单位、企业、学校等部门,责令其加强管理及开展警示教育,对连续两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的单位,县交安办约谈单位负责人,将执法力量更多地向管控薄弱、违法较多的重点时段、路段倾斜,以点带面确保实效。认真总结低速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经验,对整治成效进行综合验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出现反弹现象。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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