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交警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名称
阳谷县交警大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22239338
发布单位
阳谷交警大队
组配
县直部门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机构名称:公共关系中心联系电话:0635- 6382167;联系地址:阳谷县淮河路567号;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gjjd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交警大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4,包含政府机构信息、权责清单、人大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情况、调查问卷、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指南及流程图、四个季度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及后续措施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交警大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交警大队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切实把平台建设落到实处,成立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平台建设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从严把关信息内容,保障了信息准确性,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需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的形象化和亲和力,继续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网站平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二是加大政务公开规范性建设,逐步理顺和克服影响政务公开的不利因素。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交警大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1年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收到县政协委员提案26件,已将答复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阳谷交警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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