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机构名称:公共关系中心;联系电话:0635-6382167;联系地址:阳谷县淮河路567号;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gjjd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谷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根据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大队工作实际,有效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余条,按要求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人大建议与提案办理情况及四个季度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后续措施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2年收到群众通过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9份,在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表后,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公开人的要求进行了答复,真正在做到了高效率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阳谷交警丰富宣传载体、创新教育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线上活动;一系列活动周密有序,突出重点,社会效果明显,文明交通蔚然成风。
结合工作实际制作各类抖音小视频115则,省交警总队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采用大队制作的图文、视频素材25篇,大队微信微博推文2953篇、抖音快手视频号发布小视频160则。聘任机智歌王张地担任县交通安全公益形象大使,先后拍摄了春节、中秋安全出行公益视频9则;多方合作优势互补助推宣传,联合“阳谷彪哥”、“蒋大贺”、“婆婆与大嫂”等多家网红自媒体策划拍摄了以“头盔”、“酒驾”、“荧光守护”为主题的系列小视频7则,短视频投放播放量便高达3千万+,平台总吸粉3万有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方面。全年共受理热线4941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9.63%。其中,聊城交警公共关系数据智能研判平台共推送办理诉求365件,按时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均超过99%。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加大民意收集及处置:一是,建立民意收集及处置体系。整合法制、信访、督查、市民热线、网络留言、舆情监测等多方面职能,组建阳谷交警公共关系中心,加大对群众意见的收集、处置及反馈。二是,加大对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积极对收集到的群众反映进行分析研判,按照“当日回复、每周通报、每月总结”的工作要求,全年制作、发布《民意舆情周报》52期,《民意舆情月报》12期,发现、整改问题167起,督导各部门整改各类问题45处,有效降低了投诉率,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建立阳谷县交通安全公益联盟。全年开展摄影大奖赛、短视频公益大奖赛2次,举办各类公益活动4次,开展“七进”宣传90余次,在800余个行政村安装固定宣传栏800余处,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宣传、教育触角不断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有力促进了全县文明交通意识的传播和确立。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落实到位。大队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调要充分认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落实责任,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2.完善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清查,及时进行了更新完善。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要求,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确保监督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8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60895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不高。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为兼职,工作力量较薄弱,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无法满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2、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材料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和角度较为单一,缺少图表、视频、动漫等多形式的解读。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程序需进一步优化,内容需进一步拓展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公开工作便民性。结合大队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挖掘工作新亮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人员政策解读方面的业务培训,丰富解读方式,让政策解读不再枯燥乏味,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规范化,不定时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错敏词,坚持立行立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收到群众通过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9份,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常规性工作,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一、反映解决停车难、施划停车位问题3件;二、反映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5件;三、信号灯的问题2件;四、设置限行标志2件。在收到政协提案交办件后,我单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重点突出工作程序,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答复办理小组,将提案的办理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中队,由分管领导具体靠上抓督导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整理和回复。工作中,大队坚持把提案与交通管理和服务相结合,要求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上级要求和内部分工严肃认真地办理好每一条建议,力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创新便民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认真贯彻“最多跑一次”重要思想,做到一次性告知、全流程指导,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增强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2、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使其内容多元化,让群众通过不同层次渠道获取信息,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并行,真正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五)年度报告统计数据需要说明事项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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