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名称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5-45594059
发布单位
阳谷交警大队
组配
县直部门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信息公开要求,在2024年工作的基础上以交通管理服务为主线,按要求发布有关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阳谷交警大队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涉及政务新媒体、放管服信息、县直单位机制建设、四个季度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后续措施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2024年依申请公开收到2件,已答复2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调整,充实了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和回应关切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做到了公开信息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为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及公众关切,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0

行政强制

 12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大队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持续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所有信息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公开本单位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3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创新。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

机构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阳谷大队 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  6382167          

电子邮箱:y202111252020@163.com              

联系地址:阳谷金水湖路交警大队一楼101室

邮政编码: 2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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