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6年02月19日
名称
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2026-26724788
发布单位
阳谷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组配
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找阳谷城乡供水有限公司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1、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2、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及等信息。3、本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4、本单位服务网点或营业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服务/营业时间及服务内容等信息。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1、供水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2、本单位工作规则、行为准则、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等规章制度

(三)城市供水服务。

    主要包括:1、价格收费。本单位供水销售价格以及收费依据;本单位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依据。2、办事服务。本单位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本单位供水服务范围;本单位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3、便民公告。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4、水质信息。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5、安全警示。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6、咨询投诉 。本单位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二、公开渠道

(一)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

(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阳谷供水)、广播、电视等。686f32824e0007f02b698900.jpg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单位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阳谷县燕山路中段路西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634891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阳谷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300。

3网上申请

通过阳谷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信息,应当填写《阳谷县城乡供水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点领取或在“阳谷县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2办理期限: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单位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单位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阳谷县城乡供水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阳谷县燕山路中段路西

邮政编码:252300

联系电话:0635-6348238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或者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处理。



阳谷县城乡供水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阳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阳谷县信息化服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715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