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委员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在进行包括铅球、标枪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8、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ICP备 06027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