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实验中学关于考试管理制度
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名称
阳谷县实验中学关于考试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2-22252396
发布单位
阳谷县实验中学
组配
学校概况


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生学业成果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期中、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的组织、命题:

期中、期末考试,教务处统一组织。

三、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要求:

(一)期中、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监考中教考教师不得带手机入场,不看试题、不做题,不读书看报。

(三)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四、考试巡视:

(一)巡视员由教务处、各年级主任负责督考。

(二)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三)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五、考试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二)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三)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四)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六、阅卷工作:

(一)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阅卷结束后,考试成绩以A、B、C等级形式进行评价。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写出试卷分析,并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试卷分析上交教务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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