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又出新政策
为贯彻国家、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3号),我市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一揽子好政策。
一、实施“才进聊城、才聚聊城”人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聊留聊
实施“青鸟计划”,通过征集优质岗位,举办专场招聘、建设“青鸟驿站”等措施,每年组织在校大学生来聊见习、考察调研,促进大学生了解感知聊城,就业创业聊城,引导各类名校聊城籍毕业生回家乡就业创业。开展“聊城-名校直通车”活动,设立高校人才工作站,建立直通车引才服务队。创新人才招录招聘方式,为留学回国毕业生开通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启动“先落户再就业”户籍管理模式,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迁入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在聊城市、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集体户落户,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才公寓。
二、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50%,对招聘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本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按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中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工代训,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职业培训补贴。
三、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
今明两年(2020年、2021年,下同)进一步加大“基层选调生”、“三支一扶”等现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充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综治中心以及居民区力量,优先招募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工作者,落实相关福利待遇。在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县级机关及乡镇(街道)要加大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力度。今明两年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初级岗位原则上不作工作年限要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加大本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规模。在2020年12月前招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5项准人类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条件。省委组织部等十一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可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聘。鼓励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力度,建立优秀人才蓄水池,多渠道解决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居住困难。加强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用足现行学费补偿与减免、落户、升学等鼓励政策,完成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新兵征集比例提至义务兵征集任务数80%、23%的目标任务。
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2020年我市将组织不少于17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创业见习。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直接提供见习岗位、当年见习留用率超过50%的就业见习基地,将见习补贴标准再提高10%。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补贴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与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仍未实现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适当延长不超过三个月见习期(总长不超过12个月),并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五、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对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驻聊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残疾人毕业生等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我市发布的《聊城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内紧缺急需的或专项职业能力(创业能力)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培训补贴;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鉴定收费标准的80%。对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一年可申请1.5万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吸纳劳动者就业的,给每个岗位2000人的岗位开发补贴,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不含进孵化基地创办企业享受政策人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每年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不超过3年,给予全额贴息。合作创业或共同创业的提高至60万元。毕业5年内大学生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的,给予2年期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实际缴费的2/3社保补贴。发布一批我市适应新旧动能转换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创业领域目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这些领域创业。
六、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做好就业服务指导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服务能力建设,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广使用电子报到证,推出一批就业服务“秒办”“简办”事项。大力推广网上就业招聘平台,依托聊城公共招聘网、聊城人力资源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系列综合性网络招聘会和专项网络招聘会,构建贯通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高校毕业生求职需求的供需对接平台,开辟更多就业岗位。教育部门要指导促进各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举办各类专场网络招聘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市场。市人社、教育部门要在驻聊高校设立就业工作服务队,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帮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各级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招聘高校毕业生的频次,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和企业用工咨询,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系列网络招聘活动。
七、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驻聊高校要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部署,强化部门协同,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保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心理疏导,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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