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谷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名称
关于阳谷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2024-45282432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组配
县政府预算(三公经费)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阳谷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比上年增加1.34亿元,增长10.0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9亿元,比上年增加0.99亿元,增长9.9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06%。各征收部门收入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收入完成11.65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10.32%;财政部门收入完成3.06亿元,比上年增加0.25亿元,增长8.9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调入资金、一般债务收入、上年结余等41.13亿元,收入总计55.8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1%,比上年增加1.19亿元,增长2.6%;加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债务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9.09亿元,支出总计55.84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4亿元,比上年增加0.03亿元,增长0.52%;加上年结余、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52.08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99亿元,比上年增加0.04亿元,增长0.08%;加补助下级、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52.0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比上年增加3.13亿元,增长16.17%;加上级专项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28.49亿元,收入总计50.95亿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1%,比上年减少1.13亿元,下降2.86%;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12.55亿元,支出总计50.9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各乡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84万元,完成预算的162.22%,比上年增加279万元,增长91.48%,主要是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提升,上缴利润提高;加转移支付收入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万元,收入总计636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6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支出总计63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各乡镇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基金统筹级次,本年度预算报告只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下同。)收入完成10.0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8%,比上年增加0.5亿元,增长5.27%,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32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0.56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3%,比上年增加0.86亿元,增长10.4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06亿元、转移支出等0.0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9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43亿元。由于各乡镇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9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9.25亿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92.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9.06亿元,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23年,上级分配我县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资金31.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8.3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4亿元。

(七)“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下同。)预算支出35.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6%。各“三保”预算项目执行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的标准,不存在“三保”保障缺口。

以上均为快报统计数据,由于和上级财政结算还没有结束,有些数字可能还会有变化。决算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严抓收入征管,科学调度支出,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在预算执行中,主要把握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狠抓收入优化支出,财政运行平稳有序。抢抓经济回升机遇,全力强化收入征管,科学调度库款,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财政平稳运行。收入方面:进一步健全税收保障机制,推进税收共治,强化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监管辅导,加强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税收治理,深入挖掘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种”潜力,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治理,紧盯房地产行业税收入库;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水平,确保应收尽收。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02%,收入增幅位居全市8县(市、区)第2;税收占比74.06%,收入质量继续保持较好水平。紧紧围绕“‘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等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重点,全年争取资金50.16亿元,为稳定财政运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支出方面: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指导方针,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刚性必保支出“应保尽保”。严格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全年完成采购金额2.9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31亿元;评审项目资金4.24亿元,审减资金0.48亿元。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财力保障,农林水、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41%、20.93%、12.15%。

(二)强化统筹精准发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资金资源统筹调配,着力加快支出进度,推动经济回升向好。一是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制造业强县战略实施,围绕铜及铜制品深加工、光电信息、高端绿色化工等优势产业,积极争取工业转型发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等资金1570万元,助力建发铜业、波米科技等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坚持人才、科技引领,统筹资金1970万元,支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重点项目研发,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二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定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围绕“市政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领域,健全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机制,全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7.78亿元,支持雄商高铁(阳谷段)、雨污分流、职业中专和棚户区改造等13个项目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23亿元,支持陶城铺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新金线河治理(引调水)工程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接续实施,为稳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投入不减,持续加大真金白银支持力度,全力助推打造乡村振兴“阳谷样板”。统筹资金6000万元,支持“情满西楼”衔接推进区、“和美寿张”示范区建设;争取耕地保护奖励、亚行贷款等资金8367万元,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成功获评山东省现代农业强县,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亿元。争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9979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81万元,持续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全年理赔资金2550万元,惠及3.15万户群众,进一步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三)助企纾困激发活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性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财政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深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聚焦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科技创新等,延续实施小微企业到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六税两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7亿元,进一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更新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二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腾飞环保科技等32家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23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5亿元,助力企业扩大投资和个人创业。支持“三农”领域金融服务,发放“鲁担惠农贷”贷款8952万元,缓解涉农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放贷款4.31亿元,撬动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三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调整提高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规范设置采购资格条件,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活动,全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份额达95%。充分发挥线上采购规范性、便捷性特点,推进“齐鲁云采”网上商城采购,全年采购金额1.08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达到36.1%。积极推进线下、线上投诉处理,进一步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事项,切实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财力可能,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支持办好10件民生实事,民生支出38.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3.27%。一是助力教育优质均衡。强化教育经费投入,健全完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争取资金5595万元,支持新建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不断提升教育基础设施水平。落实资金670万元,支持为小规模中小学、幼儿园购买安保服务,建设平安校园。二是强化医疗卫生保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89元,落实资金4000万元,支持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资金1035万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40元,落实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613万元,增强居民医保保障能力。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持续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8元,筹集资金支持发放高龄补贴;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获得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激励资金200万元。筹集资金9953万元,及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四是推进文化事业发展。争取资金500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县图书馆改造提升,支持城市书房建设运营,营造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助推“书香阳谷”建设。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1356万元,启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五)深化改革严格监管,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坚持深化改革、监督管理一体推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会监督,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预算管理改革提质增效。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质升级,实现资金申请、支付、核算全程电子化办理,全面提升财政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直达资金分配、支出管理,支出16.3亿元直接惠企利民。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继续推进全成本绩效管理,推动财政支出标准建设;加强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国企改革蹄疾步稳。修订县属国有商业类、公益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国有企业持续提升经营水平。完成县属国有企业供水、文旅业务板块整合重组,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开展对标提升行动,推进国企层级过多和亏损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市场化运营。三是风险防控积极有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三保”预算编制备案审查机制,加大运行监测力度,定期分析“三保”运行情况,精准调度库款,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四是财会监督严格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开展财政内控检查,推进内控制度落实落地。认真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重点民生资金和惠民利民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23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市场回升态势不明,房地产行业税收下降直接影响财政增收;新兴财源支撑作用仍然较弱,税收收入主要集中于有色金属冶炼、铜制品加工、化工、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等“四新”经济及“十强”产业对财政贡献仍然较小;落实职业年金政策、民生投入等刚性支出居高不下,提升城市载体功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也需要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库款调度压力巨大,财政平衡十分困难;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综合分析,2024年财政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机遇方面看:2024年经济形势将持续回升向好,随着新凤祥集团等支柱企业风险得到化解,制造业强县战略加快实施,祥光热电联产项目复工,将为组织收入带来有力支持;上级国债资金陆续到位,将强力带动水利重点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稳定,也将助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从挑战方面看:上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形成的低基数税收收入恢复性增长难以复制,2024年税收增收难度较大;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及预期,转暖升温迹象依旧不明,房价萎靡不振、地块供应减少,土地市场进入滞胀阶段;“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足用好国债资金和政府债券政策,着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调配,增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及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兜牢“三保”底线;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编制了2024年全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59亿元,比上年增加0.88亿元,增长6.01%。其中:税务部门收入安排13.71亿元,比上年增加2.06亿元,增长17.7%;财政部门收入安排1.88亿元,比上年减少1.18亿元,下降38.54%。上述收入,加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一般债务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40.53亿元,收入总计56.12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0.99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一般债务支出、结转下年等5.13亿元,支出总计56.12亿元,收支安排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48亿元,比上年减少0.16亿元,下降2.38%;加上年结转、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52.22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7.09亿元,比上年增加4.1亿元,增长9.53%,加体制上解、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52.22亿元,收支安排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亿元,比上年增加2.54亿元,增长11.29%;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9.66亿元,收入总计34.66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91亿元,加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等13.75亿元,支出总计34.66亿元,收支安排平衡。由于各乡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80万元,比上年增加96万元,增长16.44%;加转移支付收入19万元,收入总计699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7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6万元、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1万元,支出总计699万元,收支安排平衡。由于各乡镇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68亿元,比上年增加0.62亿元,增长6.14%,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6.09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0.49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95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8.7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79亿元、转移支出等0.1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7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16亿元。由于各乡镇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五)“三保”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我县“三保”预算预计支出35.6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01%。预算编制中各“三保”预算项目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标准,不存在“三保”预算保障缺口。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阳谷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批准前,截至1月31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2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度县级部门基本支出和急需的部分项目支出。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推动阳谷财政行稳致远。

(一)强化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四本”预算有效衔接,不断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全面提升预算管理完整性,切实增强重大战略、中心任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征管力度,深入挖掘潜在税源,确保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督导调度,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努力拓宽财政增收空间。坚持把对上争取作为提升县级保障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稳定财政运行的有效手段,精琢细研上级政策导向,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优化政策供给,支持经济稳中提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力支持制造业强县战略实施,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用好国债和专项债券政策,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用好用足财政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财政“工具箱”,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源头活水”。

(三)厚植为民情怀,助力保障改善民生。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支持办好2024年重大民生项目,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充分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助力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持续推进教育优质发展,支持办学条件改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为抓手,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支持打造乡村振兴“阳谷样板”。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困难群众救助,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支持文化体育、生态文明、住房保障等事业发展,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四)坚持底线思维,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时刻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强化预算执行和支出审核,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一步健全“三保”工作机制,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动态监控库款保障水平、“三保”支出等关键指标,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落实适度举债机制,密切跟踪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分配政策,积极争取债券额度。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聚力改革攻坚,提高财政管理质效。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为预算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全成本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谋划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经营效益。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责任,加快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会计、内控管理,不断提升监督效能,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凝心聚力担使命,踔厉奋发谱新篇。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促进阳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附: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5.转移支付: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我国转移支付体系包括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两大部分。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上解至上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9.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是指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

10.直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pdf

关于阳谷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

2024年政府预算说明及其他需要公开事项.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阳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阳谷县信息化服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715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