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稿解读
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稿解读
索引号
3715210001/2026-46330397
发布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
文稿解读

一、本次政策出台目的是什么?

通过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调控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优化停车场收费政策,细化区域类别及停车场分类,适当降低政府指导价停车场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减免优惠力度。同时,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推广可持续低碳出行。

二、本次出台政策的依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3 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 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 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 号)、《关于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发展改革局会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停车场原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运行实际,优化完善本政策。

三、城区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区域类别是如何调整的?

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区域类别划分:

一类区域:汽车站、火车站、高铁、机场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场;公立医疗机构配套停车场

二类区域:体育文化、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学校配套停车场;商圈配套停车场。

三类区域: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停车场;城区内除一、二类区域以外其他区域。

停车收费区域划分将根据区域交通流量、道路拥堵状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适时进行调整。

停车场性质与地段位置不一致的,按其性质确定区域类别。

四、本次政策增加了哪些减免优惠?

本次调整进一步细化停车场分类,明确了免费时长收费标准,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进一步提高群众及社会满意度。

(一)明确免费时间、计费单位。停车免费1小时。超过1小时的,按实际超出停车时间计费,不足 1 小时(含),按 1 小时计费。

)增加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为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给予2小时/次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相应停车收费优惠。

五、本次政策在规范收费公示方面是怎样完善的?

(一)颜色区分。为方便市民辨识和社会监督,明确不同价格管理形式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使用不同底色予以区分。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使用蓝底色公示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使用绿底色公示牌。

(二)格式规范。进一步规范收费公示牌内容和格式,公示牌应标明停车场名称、经营管理单位、服务电话、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减免政策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政府指导价停车场还需标明收费依据、区域类别等相关信息。

 

 

解读单位:阳谷县发展和改革局

  人:于俊婷

联系电话:0635-62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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