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机关简介


单位名称

阳谷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

阳谷县谷山北路66号

办公电话

0635-7175020

投诉电话

0635-7175176

传真号码

0635-6212612

邮政编码

252300

电子邮箱

ygxgajmsk@lc.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一)承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的责任。

(二)承担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的责任。

(三)承担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的责任;承担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责任;承担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列入公安序列的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四)承担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承担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责任;承担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户籍管理工作的责任;承担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承担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烟花爆竹运输审批的责任。

(六)承担执行刑罚工作的责任;承担管理阳谷县拘留所的责任;承担管理阳谷县看守所的责任。

(七)承担出入境管理工作的责任;按规定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事务的责任;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的责任。

(八)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承担收容教养案件的呈报工作。

(九)承担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的责任;承担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的责任。

(十)承担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的责任。

(十二)承担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负责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责任。

(十三)承担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的责任;承担负责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的责任。

(十四)承担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

(十五)承担组织开展我县公安机关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的责任。

(十六)承担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责任。

(十七)承担负责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全警卫工作的责任。

(十八)承担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的责任。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根据鲁发[2009]18号文件“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负责上述工作的同时必须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