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变化,现有的《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不能适应城市建成区的变化,需重新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县公安局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三、有什么出台目的?
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有哪些主要内容?
结合我县城市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参考我省其他县市做法,秉持审慎原则,对阳谷县主城区禁燃范围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及举报途径等。
五、禁燃区范围都包括哪里?
阳谷县城区东至东外环路、聊阳路;北至东阳高速(含苏海村、刘胡同村、姜庄村);西至西外环路、S249省道;南至北干渠(含商坑村、东龙虎寨村),如下图:

六、对禁燃区范围进行了哪些调整?
我县城市进程加快,城市建成区扩大,将阳谷县主城区禁燃范围的北部边界由北环路调整为东阳高速(含苏海村、刘胡同村、姜庄村);南部边界由南环路调整为北干渠(含商坑村、东龙虎寨村)。
七、哪些场所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1、机关办公场所;2、文物保护单位;3、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7、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重要农业生产设施;8、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八、有哪些举报途径?
12345市民热线、110报警电话
九、怎么对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阳谷县公安局依法对禁放区域、场所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进行处罚。比如:《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从事庆典、婚庆、殡仪服务的单位和承接婚庆事宜的酒店、宾馆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公安机关依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条例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依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条例第十七条:违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十、实施多长时间?
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阳谷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635-717537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ICP备 06027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