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23年04月06日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2023-22245832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组配
文稿解读

2023年3月28日,阳谷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疾人联合会出台了阳谷县《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方案》(阳民发〔2023〕2号)文件(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社会各界理解该项工作,现就《方案》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意义重大。2016年,阳谷县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是一项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残疾人群体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截至目前,全县为1.6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有效缓解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困难和护理困难。7年来,这一制度深受我县残疾人肯定和赞扬,成为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民生保障制度,在乡村振兴中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补贴发放工作需要。2015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该文件适用手工受理、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把关单位多,效率低。2018年,阳谷县全面使用山东数字民政-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为配合脱贫攻坚工作,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阳谷县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把补贴认定权限下放给乡镇,减少材料提供,精简流程。为增强节约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现代互联网信息资源,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探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电子化管理。

二、决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

(三)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印发《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鲁民发〔2016〕79号)

(四)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0〕33号)

(五)山东省民政厅、残联印发《关于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鲁民函〔2021〕32号)

(六)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民发〔2016〕99号)

(七)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

(八)《关于转发民发〔2022〕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鲁民〔2022〕64号)

(九)《阳谷县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转发民发〔2022〕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鲁民〔2022〕64号)要求,《方案》重申补贴政策衔接规定,加强改进补贴退出工作,探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电子化管理。

四、重要举措

《方案》从四个方面加强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加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特别是对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及监护人,要主动提醒告知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退出事项。要坚持需求导向、自愿申请原则,对已通过发放政策告知书、入户走访、电话等形式开展宣传,但残疾人或监护人并未提出补贴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强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残疾人自愿放弃后再次提出补贴申请的,应当及时予以受理,补贴资金从申请当月计发,不予补发。

(二)进一步落实政策衔接规定。对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证有效期满后,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并提出补贴申请的,应于申请之月计发补贴,同时可视情按照新发残疾人证登记的类别和等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发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补贴。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新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的残疾人,残联组织对新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应通过发放《阳谷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使申请人或监护人知晓应主动告知的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在监服刑、残疾等级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死亡等相关情形。

(三)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县民政局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做好补贴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监管、集中复核、政策衔接及制度建设工作。县财政局要将两项补贴资金及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县残联要及时更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状态变动信息,协同做好与数据比对、生存验证、全员集中复核、政策宣传及残疾人或监护人主动告知事项转介等工作。

(四)积极推动补贴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为增强节约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在阳谷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管理方面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建设,推进无纸化管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应按照《阳谷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逐步健全、规范两项补贴档案,电子档案健全、实现无纸化管理的乡镇(街道),可不再保留纸质材料。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阳谷县民政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徐文君

政策咨询电话0635-6362204

政策咨询地址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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