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级法律援助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解读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年来,阳谷县法律援助事业快速发展,每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万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多件,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在《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阳财行〖2017〗5号)的基础上;阳谷县财政局和阳谷县司法局经协商于2021年6月3日联合制订了《阳谷县县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阳司发〔2021〕10号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发布实施。(阳财行〖2017〗5号)同时废止。
一、修订《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背景
《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阳财行〖2017〗5号)实施近五年来,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1月4日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完善全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司〔2021〕2号),2021年3月1日,聊城市司法局联合聊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聊城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聊司发〔2021〕2号)。两个文件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阳财行〖2017〗5号)文件中与省、市的补贴标准文件已不相适应。省市文件都明确要求各地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市、县级财政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合理安排经费。适当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并及时足额支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实现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有必要对《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阳财行〖2017〗5号)文件作修改完善。
二、《阳谷县县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阳司发〔2021〕10号文件)的主要内容
《阳谷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共由“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经费使用范围”、“补贴标准”、“经费发放和管理制度”四个部分组成。在第一章“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部分,对制定该管理办法的目的、定义、制定依据、实施原则做了说明;在第二章和第三章部分,对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范围、补贴标准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在第四章“经费发放和管理”部分,对支付办案补贴的时间、不予发放补贴的六种具体情况、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以及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进行了规定。
三、修订《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目的及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任务;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阳财行〖2017〗5号)文件进行重新修订,是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也是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保障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法律援助事业顺利发展的需要,必将对提高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出台《阳谷县县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阳司发〔2021〕10号文件),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市相关精神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实现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进程。
四、修订《县级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三)《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四)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全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司〔2021〕2号);
(五)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聊城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聊司发〔2021〕2号)。
解读人:董胜磊 联系电话:0635-606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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