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王伟

0635-6216166

政工科

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张帅

0635-6216028

法治调研和备案审查科

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王萍

0635-6216036

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高庆峰

0635-6216073

行政执法监督科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王俊杰

0635-6216030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实施。

石岩森

0635-621605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陈奉公

0635-6216058

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陈清远

0635-6216211

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科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

张平

0635-6216063

装备财务科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

李恒芳

0635-6216027

侨润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范传志

0635-6216118

博济桥司法所

张西奇

0635-6216119

狮子楼司法所

李智勇

0635-6216120

阎楼司法所

胥学涛

0635-6216121

石佛司法所

布占浩

0635-6216126

郭屯司法所

张瑞

0635-6216129

定水司法所

鹿云龙

0635-6216130

寿张司法所

高衍磊

0635-6216189

阿城司法所

孙兰涛

0635-6216203

十五里元司法所

胡晓丽

0635-6216137

高庙王司法所

周生辉

0635-6216168

李台司法所

刘文正

0635-6216132

金斗营司法所

郭勇

0635-6216169

安乐镇司法所

刘庭

0635-6216182

张秋司法所

胡振英

0635-6216202

七级司法所

陈燕铭

0635-6216183

西湖司法所

洪玉芝

0635-6216185

大布司法所

李飞

0635-6216135

所属单位名称

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阳谷县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业务的受理、审批、指派。

董胜磊

0635-6216162

阳谷县法治建设

服务中心

协助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实施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指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全民普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协助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开展守法普法相关工作

徐曙光

0635-6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