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机关简介




单位名称

阳谷县审计局

办公地址

阳谷县谷山北路137

办公电话

0635-6212317

投诉电话

0635-6212317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52300

电子邮箱

ygxsjj@lc.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1日至930期间的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1日至次年430期间的工作日)。

单位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和核查事项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县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7.县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和程序,对县管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开展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七、加强对宏观政策的研究,组织实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八、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依法领导和监督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审计人员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乡镇(街道)审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