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机关简介

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机关简介

单位名称

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

阳谷县城谷山北路1

办公电话

0635-6056995

投诉电话

0635-6056995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252300

电子邮箱

2158200@163.com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畜牧、兽医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全县畜牧业发展的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有关辅助工作;承担全县畜牧业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关技术支撑工作;参与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编报、计划下达和绩效考核有关技术支撑工作;宣传贯彻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法律、法规,指导做好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承担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依法指导、扶持全县畜牧兽医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有关辅助工作;承担种畜禽的资源保护开发、优良品种的繁育推广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有关辅助工作;承担全县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毛皮动物胴体处置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的辅助工作;承担制定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辅助工作;承担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运输环节、收购环节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全县兽药、兽医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做好动物诊疗活动、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督管理服务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有关辅助工作。

(六)承担全县饲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饲草草种管理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县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企业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

(七)承担全县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畜禽收购、运输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监督检查、技术鉴定,打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有关辅助工作;承担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屠宰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相关辅助工作。

(八)承担全县实施动物疫病的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承担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监测信息数据库运行维护工作;承担与动物产品安全相关的技术检测工作。

(九)参与实施畜牧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承担全县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承担畜牧兽医信息化、智能化相关建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