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七级镇七级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2023-2035年)》
(征求意见稿)
2023年3月,阳谷县七级镇七级村入选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指导列入名录的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明确保护范围、重点和要求,提出保护利用传承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做好七级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七级镇七级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对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 12月01日——2023年12月30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七级村村域范围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498.5公顷。
保护范围:以七级古镇内南极台街、义和街两侧现存明、清及近现代建筑为核心,并充分涵盖其周边历史人文环境,总面积3.70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3至2035年。
其中近期为2023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
三、保护原则
(1)原真性原则。
(2)整体保护原则。
(3)保护优先原则。
(4)保护与传承互促原则。
(5)公共参与原则。
四、规划目标
致力于整体性保护村落的自然、历史、人文环境,尤其注重保护村落选址布局关系,保护聚落体系,保护鲁西乡土建筑艺术,保护传统农家的生活生产习俗与多样化的民间艺术文化。
五、价值评判
(1)历史价值
(2)科学价值
(3)艺术价值
(4)社会价值
六、整体保护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带、两街、多节点”的保护规划结构。
一核:以运河古街为核心,形成七级村保护的核心地段。
一带:大运河文化旅游景观带。
两街:东西向和南北向两条文保单位集中的街巷。
多节点:七级村范围内各级文保单位点和历史建筑。
七、保护分区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主要涵盖:古码头、狄家药铺、一碑担两间茶馆、翟家祠堂等历史建筑聚集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主要涵盖: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外围30米范围内,与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密切共生关系的建筑与环境。
(2)核心保护区主要涵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350-400米范围内,历史存在感最强烈的建筑与环境要素。一般建设控制地带主要涵盖:核心保护区外围50-200米范围内,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入的建筑与环境。
(3)环境协调区主要涵盖:一般建设控制地带外围500米范围内,与自然环境相互融入的建筑与环境。
(4)外围协调区主要涵盖:规划范围内剩余区域的建筑与环境。
八、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
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分别为保护、修缮、改善更新、保留、整治改造、拆除和恢复。
(1)保护:采取保护方式的建筑为规划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对文物建筑保护中所涉及的所有评估、维修和展示利用等方面,都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修缮:采取修缮方式的建筑为规划范围内提出的古街单位内20处文革时期的历史建筑。对建议历史建筑应在保护的原则下进行修缮和展示利用,并应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关于历史建筑的相关规定进行。
(3)改善更新对象:采取改善更新方式的建筑为规划范围内具有一定传统风貌,质量好或一般,且不严重影响七级村未来旅游发展和村落整体景观环境的建筑。
(4)保留对象:采取保留方式的建筑为规划范围内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质量好或一般,建筑年代基本为1980年代以后,且不影响七级村未来保护发展和村落整体景观环境的建筑。保持风貌与传统建筑基本协调,不影响村民的正常使用。如局部与传统风貌建筑差异较大,应本着与传统风貌协调的原则进行整治。
(5)整治改造对象:采取整治改造方式的建筑为规划范围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差,或在建筑高度方面对传统风貌建筑存在一定影响,或对村落整体景观环境存在一定影响的建筑。对整治改造的建筑可采用立面整治维修、使用功能置换、细部修饰和周边环境整治等方法,使其符合历史风貌的要求;对体量过大、建筑高度影响严重的可以采用降低层数的措施。
(6)拆除对象:采取拆除方式的建筑为规划范围内与古村整体格局、传统风貌极不协调或在远期对古村整体发展产生严重影响的建筑或建筑本身质量很差的危房。
九、保护分区与控制要求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该区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县村庄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上述建设活动审批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告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
(2)传统风貌核心保护区范围
核心保护区内格局风貌、街巷、水系、建构筑物、院落、古树名木等保护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控制要求。对耕地进行保护,禁止占用耕地或随意改变耕地用地性质的建设行为,严格按照用地规划要求实行。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
(3)一般建设控制地带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相协调。新建设项目不得破坏原有格局与景观风貌。核心保护区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建设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审批同意下才能进行。
(4)传统文化环境协调范围
新建建筑应注重与七级村历史环境及周边自然环境的风貌协调,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其建筑形式、材质等要求在不破坏整体风貌环境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可进行。
十、总体发展定位
以运河文化系列文化遗存和古镇文化街区空间的整体保护为出发点,挖掘七级村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本土风情;通过合理开发,形成新产业,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水平;为城市提供特色体验空间和场所,恢复传统村落生机和活力。基于以上发展思路,七级村发展定位为以运河文化、商贸文化和民俗文化为依托的农文旅休闲村。
十一、产业发展规划
1、总体思路:
巩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扶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观光农业。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和依托旅游业的传统手工艺展示、旅游特色产品加工和家庭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业。
2、展示利用规划
(1)文物古迹的展示利用
规划翟家祠堂、狄家药铺、一碑担两间茶馆等文物建筑向游客开放。仍按照传统风俗举办各种宗教活动;利用戏台安排地方戏曲的表演或其他小型演艺活动,展示传统曲艺、民间舞蹈等,丰富旅游展示项目。对于仍在使用的历史建筑,如传统民居等,保持立面的原有风貌,改善室内环境和设施,提高基础设施的水平。近期重点扶持几家进行带头示范作用,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旅游发展。对废置的老院落、老民居进行优先利用。
(2)村落传统格局的展示利用
不改变历史街巷的道路格局,与修复的排水沟渠相结合,延续原有形制。严格控制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保护历史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通过标识牌和解说,系统地宣传历史街巷。对古运河古码头、七级下闸(北大桥)、翟家祠堂、狄家药铺、一碑担两间茶馆等历史要素进行展示,增强对游客的旅游引导,通过旅游展示线路成为七级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的重要景点。
(3)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示利用
依托七级村传统文化节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培养几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节庆活动和日常文化演艺活动。
如每天在古街区演出传统戏曲,迎接进村的游客和访者。通过手工业制作工艺传承人的生产性展示,在选取的传统手工作坊内,将特色民间工艺品和土特产品与村庄的旅游发展相结合。
3、旅游观光规划
(1)打造吃住游购研学娱乐一体旅游文化街区
将七级村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和保护,确保其原有的风貌和特色得以保留。修缮后的历史建筑可以作为博物馆、陈列馆或文化展示中心,向游客展示七级村的历史和文化。步行街区,供游客悠闲漫步、购物和品尝当地美食。设立文化遗产展示馆,通过图片、模型、多媒体展示等形式,系统地介绍七级村的历史和文化遗产,充分展现大运河文化。展示馆还可以组织专题展览,深入探讨七级村文化的各个方面。
(2)举办传统文化活动,丰富农文旅体现
定期举办传统文化体验活动,如传统民俗表演、手工艺制作示范等,让游客亲身参与、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这些活动可以在公共广场或特定场所进行,为游客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农业体验活动:组织农业观光活动,让游客参与农耕体验、采摘果蔬、制作农产品等。可以设置示范农田,游客可以亲自体验种植、收割等农业活动,并了解农村的农业文化和传统知识。
乡村美食体验:提供农家餐饮服务,让游客品尝当地农村特色美食。可以在农家院落或特定场所设立农家餐厅,提供当地农产品制作的传统美食,让游客品味正宗的农家味道。
农艺文化展示:建设农艺文化展示区,向游客展示农业种植、加工等方面的技术和传统文化。可以设置农具展览馆、农业科普展示区等,通过图片、模型和互动展示,向游客传达农业文化的价值和意义。
(3)发展民宿和乡村度假,注重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村民将部分传统民居改造成具有特色的民宿,提供给游客入住。这些民宿可以保留原有的建筑风格和特色,为游客提供独特的住宿体验。同时,可以发展乡村度假项目,提供休闲农庄、农田景观、农耕体验等,让游客亲近大自然,感受田园生活。
十二、近期规划重点
(1)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制度,设置统一管理机构,完善已有保护管理措施,遏制新发的人为破坏,使历史文化保护单位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要求,狄家药铺等其他优秀历史建筑按照文保单位的管理要求,为实现七一村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提供基础条件。
(2)古街展示区及模拟展示区初具规模
结合大运河文化和历史上七级镇的地位,设立历史文化主题区。整治街巷环境。核心区的特色商业街打造初步完成,形成古镇风貌旅游参观起步区。
(3)大运河景观整治及滨河休闲带建设完成
在大运河保护线外,设置标识牌和文化展示装置等,结合渡口、下闸等历史文化要素,完成大运河景观整治工程,形成滨河绿色步行系统,初步成为重要的展示背景及村落景观环境塑造片区。
(4)村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竣工
村落内人居环境整治,对废弃坑塘、无人居住房屋、村内空地进行集中整治;对主要街道周边残垣断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修复倒塌河道,全面提升村落人居环境。
主要图纸目录
1. 区位图
2. 文物古迹分布图
3. 保护区划图
4. 街巷保护规划图
5. 建筑分类保护和整治方式规划图
6. 村落用地规划图
7. 展示线路规划图
8. 道路系统规划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将以上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并提出具体宝贵意见建议或提供相关历史文化遗产线索。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反映。来信请邮寄: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邮政编码:252300。联系电话:0635-7131711,联系人:孙科长。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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