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阳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阳谷县谷山路61号 |
办公电话 | 0635-2951816 |
投诉电话 | 0635-2951816 |
传真号码 | 0635-2951816 |
邮政编码 | 252300 |
电子邮箱 | ygxzfj@lc.shandong.cn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 |
单位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执法事项。 (三)参与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参与拟订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行政区域内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区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数字化城管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提升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集中供热、城镇燃气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污水处理设施及城市排水和管网配套等市政设施的改扩建工作。 (六)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渗沥液、固体飞灰的处置。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城市管理部门特许经营的实施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政公用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质量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资金和综合执法经费计划。 (八)负责县城区防汛工作。牵头制定城市规划区防汛规划,负责县城区防汛设施维修计划和应急预案编修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空间、道路、停车站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桥涵设施、地下管网、过街通道、综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的监管。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种市政设施的冠名和有偿使用。 (十)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天然气门站及城镇供气管网的安全监管。 (十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城市绿化、城镇燃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管和河道、水资源管理方面等有关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关简介